第49章 翩翩少年郎你没啊摔_[修真]不想死,那就腐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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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章 翩翩少年郎你没啊摔

  [修真]不想死,那就腐啊。!

  四十九。翩翩少年郎你妹啊,摔!

  这是沈慕白第二次来到襄樊。之前的一次,他对这个地方的印象并不算好。那个时候,他发现自己被人利用,伤心许或没有,但是失落总还是用的。

  然而,这座城市回馈他的,先是温暖宽厚。

  沈慕白从襄樊城城门口的落仙台降落,枕黑从他的衣襟里探出了小脑袋。两个人的姿态一如当年。只是当年,那座城是梅城,沈慕白的四周也是仆从林立。而如今,这座城是襄樊,而沈慕白已经独身一人。

  枕黑小姑娘甩了甩短短的小尾巴,用湿润微凉的鼻尖蹭了蹭沈慕白的后颈。没有袁不破在一旁死盯着,小姑娘索性放肆了一些。这些年她在青云宗待着,跨出流云峰的时日都少。青云宗修炼的法术中正清和,流云峰的仆从更是恪守本分。她身上有噬恶猫和冥豹的血脉,却仿佛从母亲身上继承了更多的血统。

  是以,枕黑有着渡魂的能力,却不是像游臧一样,化形即消失。可是,她却没有冥豹一族迷惑人心的妖瞳。她的生长更趋近于噬恶猫,倚靠着吸收的恶念成长。十五年来,她没有吸收到什么恶念,当年在青云宗山脚下的城镇破除怨鬼阵,吸收的恶意足够她消化许多年。可是小姑娘的确小得可爱可怜,这么多年过去了,还是只得沈慕白的巴掌大小。

  既然自己周身逸散的灵气对自家闺女有诸多好处,沈慕白自然不会吝啬。小姑娘的磨蹭让他有些微的痒意,但是沈慕白还是无声的纵容。

  清晨的襄樊城未见繁荣。很多商铺还没有开门,街上也只有三三两两的买早餐的摊子。和沈慕白生长的时代不同,在这里,寻常的富户世家都会自己准备早餐,早餐作为一日的开端,负担着联络家庭成员情感的重任。

  在外面的早餐摊子上食用早餐的人,多半是贩夫走卒,他们对早餐的味道没有要求,唯一要求的就是量大饱腹。生活的重担将享乐压缩到卑微,能吃上一顿热气腾腾又顶饿的早餐,对于那些人来说,就已经是享受了。

  沈慕白不饿,但是,他喜欢百态的浮生。多年的修行弥生出他的一点超然的心态。他和袁不破的心境不同,袁不破对于浮生,是不屑,是凌御。他的能力让他可以翻云覆雨,若是袁不破高兴,改朝换代对于他来说,只是举手之事而已。

  和其他修仙者不同,袁不破是不怕什么天道轮回,报应不爽的。所以,参与王朝交替之类的事情,袁不破也不是没有做过。而且,是兴起而来,兴尽而归。这样的任性,在旁人眼里就是神秘莫测。

  可是沈慕白,他生长于人间。纵使已经脱胎换骨,人世间的寻常温暖也总能让他欢愉。从那场水晶棺的交1媾中醒来的时候,他就已经知道,自己的一切,已经不一样了。袁不破给了他很久很久,久到望不见尽头的生命,同样,也将他和这个尘世割裂开来。

  袁不破不喜欢沈慕白参与俗世的喜乐,这一点,沈慕白感觉得出来。他觉得,是袁不破怕他胡乱沾染因果,影响修为。可是沈慕白却不知道,这具袁不破的一根肋骨和精血化成的躯体,这个袁不破内府分裂的灵魂,就是世间另一个袁不破。如此,他根本就不惧因果。

  归根结底,袁不破的不喜,就是吃醋罢了。靠近他,拥抱他,占有他。对于沈慕白,袁不破绝无退让分享的可能,如果可以,他连沈慕白呼吸过的空气都想要打包。

  当沈慕白在巷子里的一家馄饨摊上要了一碗馄饨,因为早上去吃早餐的人比较多,小摊上没有了单独的空闲的桌子,沈慕白不得不和一个挑夫坐在了一张桌子的时候,整个摊子上吃饭的人,都不由的屏住了呼吸。

  买馄饨的老婆婆愣着看了沈慕白一会儿,沈慕白面上没有什么表情,却也没有表现出厌恶的情绪。老婆婆仔仔细细的用围裙擦了几遍手,方才给沈慕白端上一碗馄饨。这个摊子上是没有点菜一说的,就只有馄饨。

  馄饨有些烫,老婆婆疾步向他走来,粗糙的手上也不免有一圈红痕。沈慕白微微起身,将那一碗馄饨接过,指尖的温度的确是有些高,但是对沈慕白来说,并不算什么。他甚至没有运起灵力降温。

  装馄饨的碗是粗瓷的大海碗,量足得很。馄饨也不是肉馅的,而是柔软清甜的野菜混上一点点的猪肉。老婆婆的手艺很好,每一个馄饨都被捏成了元宝形。汤里零星的瞟了一点野菜和海米,热气腾腾的逸散在清冷的深冬的早晨,凝结成白雾。

  沈慕白从储物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碟子,摆在凳子上。先舀出几个馄饨并一点点汤汁,指尖抚过碟子,将它们的温度降下来,方才凑到枕黑面前。对于不让自己上桌这件事情,枕黑虽然不高兴,但是还是能够理解。所以也没有闹,而是乖乖的吃碟子里的馄饨。

  枕黑个头娇小,其实食量却不小。只是这里的馄饨味道质朴,和流云峰的出自精心包出来的相差很远,沈慕白怕枕黑吃不惯。

  他还记得,他家的这只,是一个挑食的小姑娘。

  之后,沈慕白也将碗里的馄饨吃尽了。没有不许浪费的规矩,但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,对食物是趋于本能的珍惜。沈慕白也就入乡随俗了。

  付了十枚铜钱,沈慕白带着枕黑走出了小巷。巷口的人方才如梦初醒一般,若不是桌上拜访的十枚铜钱,他们几乎要怀疑,那个带着黑猫的男子,是不是只是自己的臆想而已。

  如果是以前,沈慕白一定会留下几个银果子,权当帮老婆婆改善生活。可是,如今他已经将世事看得透彻,老婆婆这些年都是这样过来的,过得困苦但是内心却充实富足。他如果给老婆婆银子,诚然可以改善老人一时的生活状态,却也容易破坏老婆婆内心对生活的满足。何况,怀璧其罪,巷子里有那么多年轻力壮的年轻人,明晃晃的塞给老婆婆银子,也许会为她招来祸端。

  沈慕白这些年,也却是成长了很多,不仅仅是修为的精进,而且是心境的提升。他被欺骗过,被歪缠过,对这个世界灰心过,也失望过。但是最终,在袁不破的督促和陪伴下,养成了更为大气的性子。

  他开始返身自重,这和自私无关。只是不再纠结于旁的人和事,在沈慕白心中,最重要的,就是袁不破。因为袁不破,是世界上另一个他自己。袁不破爱着他,用强大的力量,用永恒的时间,以及,永不背叛。

  所以,沈慕白亦然。即使做不到袁不破那样果敢绝然,但是到底付出了赤诚。

  清早有挑着小担子买水果的姑娘。冬天的水果不多,大多是冻梨冻柿子之类的东西。即使是这样,水果也十分稀少。每个姑娘担着大概五六斤的水果,结伴而行,嬉笑走过。

  襄樊的冬天和梅城不同。这里的冬天,底色是灰色的。天空是铁色的灰暗,街上的行人也大多都是暗色的衣服。这座城市的清晨,更是宁静的。宽敞的街道只有几个小女孩的身影,成为这个冬天里,天地间的一抹亮色。

  忽然,沈慕白听见了急促的马蹄声,由远而近,飞奔而来。几乎是须臾之间,便在他面前一闪而过。那是一匹极为俊秀的嘛,通体雪白,一丝杂毛也无。马上的少年一身轻裘,火红的颜色撕开了清晨灰暗的色彩。

  少年鲜衣怒马,持剑纵横江湖。

  马的速度太快,担着水果的小女孩们竟毫无所觉。待到听见清晰的马蹄声,她们已经来不及闪躲了。更何况,她们的肩上都担着细长的担子。

  沈慕白在指尖凝了针似的冰晶,已经准备好刺入白马的死穴。心里微微可惜,毕竟,这样纯种的神驹并不易得。然而,在人命面前,这些并不算什么。

  马上的少年早就看见这些担着水果的小姑娘,也并不惊慌。双腿夹2紧2身2下的白马,猛地一用力,提气纵身,将整匹马都提了起来,从这几个姑娘的头顶“飘”过。

  几个卖水果的姑娘也不惊慌,脆生生的喊了一声“步少爷。”少年没有回头,对着她们摆了摆手,而后,疾驰而去。

  沈慕白看着方才的一幕,指尖一捻,新凝结好的冰针就化成了几滴水,顺着沈慕白洁白的指尖滴落下去。

  卖水果的姑娘们还在议论方才的少年。步少爷,步家风尘。

  修仙世家无外乎两类。一类是隐世不出,隔上几年,便有子弟被送往各个宗门修行。另一种就是盘踞一座城池,以此依附一个大的门派。毫无疑问,步家属于后者。

  襄樊城是步家的地界,作为步家三百年来,资质最好的子弟,步风尘在修炼一途上,果然惊才绝艳,如今方才十八2九的样子,却已经金丹修为了。这样的人,称之为妖孽也不为过。

  听着几个少女的小声议论,沈慕白只能暗搓搓的吐槽了一句“主角光环”。十八岁,能够筑基都是让人惊艳的人物,步风尘却已经是金丹修为,并且准备冲击元婴了。除了主角光环,沈慕白的确想不出什么别的理由。

  忽然,他顿了顿。然后注意到步风尘的年龄。十八岁。

  沈慕白在这个世界已经二十多年了,《仙弦》里的剧情只能记得大概,他依稀记得,步风尘作为主角,就是十八岁冲击元婴失败,遇见袁不破,才觉醒的腾蛇血脉的。

  算了算时间,再回想了一下方才那个少年的灵气情况。沈慕白觉得……森森的蛋疼了。你妹,说好的袁男神呢?现在这是妥妥的抢男神戏的节奏啊……

  翩翩少年郎什么的,最讨厌了,便宜徒弟什么的,最讨厌了~差评!差评!差评!

  作者有话要说:下一章,肉。失1禁1梗。

  嗯,墨叔去捡节操去了。这是徒弟代发。么么哒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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