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4章 双标_重回1986小山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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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4章 双标

  人在年轻时,不知道生命的可贵,有人争强斗狠,有人气愤之下喝农药自杀。

  但等到年岁渐老,却害怕死亡的到来,若是见到同龄人去世,心中必定伤感不已。

  人是昨天清早才发现没了的,算是寿终正寝,只是去世前,已经缠绵病榻一阵子了。

  高明程既然知道了,肯定要上个礼,然后询问是否需要自己帮忙。

  得到的答案自然是不需要,高明程是大房的小辈,办丧事的是二房的,且请了白事司仪操办,高明程到这边时,一群人正在院子里搭灵棚。

  灵棚搭好后,就会有亲友前来吊唁,这个时候就需要准备饭菜待客了,而请的大厨就是高远见。

  高远见已经定下菜单,由办丧事的人家前去准备东西,除了要花钱买肉外,其余的菜基本都是自家地里有的,如果自家没有种,那就同村里其他人买些也是可以的。

  买菜置办酒席的这笔花销不会很大,整个丧事最花钱的,还是在破土、置办棺材、请八仙抬棺等事上。

  高远见会蒸酒,因此酒席上的酒水,也由他供应。

  高明程看到他爸在用石头和泥巴垒灶,于是也上前搭了把手。

  高远见看了他一眼,低头继续做事,等灶垒好后,高远见才说道:“你大妈这几天也有些不舒服,等下你去看看她。”

  “好。”高明程一口应下,这个大妈不是亲的,而是高远见堂哥的老婆,也就是高明程的堂伯母,但这边是喊大妈的。

  见这边做事的人挺多的,的确用不着他帮忙,于是高明程就去大妈家坐坐。

  不过在去大妈家前,高明程先去了趟细奶奶家,从细奶奶家借了二十个鸡蛋。

  家中长辈不舒服,小辈登门去看望的话,自然不能空着手,高明程又不想再回牛尾岭那边去拿,所以干脆从细奶奶这里借,到时候再还给细奶奶。

  许是不受父母喜爱,高明程和这些亲戚们的相处也很一般,他拿着二十个鸡蛋登门后,先是嘘寒问暖一阵子,然后就有点相顾无言了。

  但从这里又听到一个消息,大妈的小儿子今年也要结婚了,日子定在腊月二十六,喊高明程到时来吃喜酒。

  这是喜事,高明程自然答应了。

  出了大妈家的门,高明程听着不远处传来的哀乐,又想着大妈的儿子要结婚的事,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分。

  社会是由无数个人组成的,而每个人,都有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,生老病死。

  高明程在村里又多待了几天,等到亡者下葬后,茶籽也都去壳晒好,高明程就准备去县里了。

  至于晒干的茶籽,可以现在就拿去榨油坊榨出茶油来,但最好是在通风干燥处收藏一两个月,复晒一两天后再送去榨油,因为这样茶籽含油率最高,油质也好。

  之前高明程也不知道这些小窍门,他是在榨油的次数多了,又和很多人聊过后,才发现不同的时间去榨油,出油率是不同的。

  在去县里的那天早上,高明程凌晨四点就起床了,他准备领着两狗进山去打一头野猪。

  天气渐冷,吃不完的野猪肉,这会儿可以做成风吹肉了。

  最近是上弦月,因此下半夜时,天空上看不到月亮,只能看到少数的星辰闪烁着微弱的光芒。

  四周一片漆黑,大山如巨兽蟠踞,山风呼啸,就如巨兽的呼吸,带给人丝丝压迫,警告着人们要远离这里。

  高明程手持标枪,身形轻快的登山,黑虎和精灵也不受光线的影响,循着野猪留下的气味上山而去。

  一人两狗的体力都很好,竟只花了半个小时,就翻了一座小山了,路过一处山间水沟时,高明程不由得放慢了速度,这种水沟,就是山中野兽经常过来饮水的地方。

  不过现在这处水沟显得格外的寂静,显然还没有动物光临。

  越过水沟,继续登山而去。

  鲁迅曾说,世上本没有路,走的人多了,也就成了路。

  这话说的很对,这边的大山人迹罕至,因此走的人少,自然就没有路!

  高明程跟着两狗,又是爬坡,又是涉水,时不时还要用手中的标枪将茂盛的植被挡开,给自己让出一条路来。

  他身上穿的是一件旧外套,尽管他很小心了,偶尔也会被树枝划破,也幸好是薄棉外套,哪怕破了,里面的棉花也不容易散开,若是穿一件羽绒服,只要破个口子,里面的羽绒就会跑掉,一件羽绒服也就毁了。

  又过了十多分钟,高明程总算有发现了!

  在一处山坡,有几坨新鲜的野猪粪便!并且地上还有野猪留下的脚印!

  不只是高明程精神振奋了不少,黑虎和精灵也跟打了鸡血似的,迅速的朝着野猪留下气味的方向跑去。

  在前面的不远处,有一小群野猪散落在林子里,它们大多用鼻子和嘴巴拱着泥巴,把土里的根茎拱出来,然后吃掉。

  高明程注意到一头野猪在拱土时,从土里跑出一些虫子,其中还有一条巴掌大的四脚蛇。

  四脚蛇钻出土壤,就想逃命,却是来不及了,被那头野猪一口吞食掉了。

 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,基本上什么都吃,别说四脚蛇了,就连毒蛇,野猪也照吃不误,在冬天缺少食物时,野猪还会利用它们发达的嗅觉去找到在洞里冬眠的蛇,一旦找到,那可真是一口一条蛇,毕竟是难得的美味佳肴。

  看到野猪吃四脚蛇,高明程还挺淡定的,但注意到野猪在拱的是茯苓时,他就不淡定了!

  这片茯苓是野生的,高明程每年秋季采挖时,并不会把山里所有的野生茯苓都采挖出来,还得留一些做种,等明年春季时,还要用来种茯苓的。

  可现在他没舍得采挖的茯苓,却成了野猪们的食物!

  “黑虎,精灵,上!”高明程拍了拍两狗的狗头,小声命令道。

  其实他躲在暗处,偷偷地投掷标枪,命中率更高,但这样,黑虎和精灵就得不到训练了。

  黑虎和精灵胆子也大,当即如火箭般冲了出去。

  只是两狗的威慑力不大,这群野猪以公猪居多,见两狗冲了过来,竟是丝毫不惧,还朝着两狗撞来。

  “汪汪。”黑虎和精灵当即叫了起来,在短暂的慌乱过后,两狗默契的朝一头小猪咬去。

  在动物世界中,向来是弱肉强食,哪怕是狮子在狩猎时,也不会直接对最凶猛的雄性下手,而是会挑老弱病残幼下手。

  那头小猪应该是今年春季出生的,正是肉嫩好吃的时候,高明程也对这头猎物很满意,可惜今天遇到的公野猪太猛,黑虎和精灵刚咬住小猪,就被一头公猪给撞开了。

  论冲撞力,两狗自然是比不赢公猪的,因此只能节节败退。

  眼看黑虎和精灵落入下风了,躲在暗处的高明程悄悄地下黑手了!

  “嗖”地一声,一把标枪携带着破空之音,迅猛的朝其中一头凶猛的公猪刺去。

  以高明程的力道和准头,枪头直接刺入那头野猪的眼眶,直入脑髓中,几乎是一枪毙命,那头野猪抽搐着倒下,渐渐没了呼吸。

  这突如其来的杀机,终于把其他公猪吓退了,当即拔腿就跑,但黑虎和精灵却想趁机挽回之前的颓势,继续朝着那头小猪追去。

  当黑虎一跃而起,咬中小猪的脖颈时,精灵也终于赶到,一口咬在小猪的后腿,准确的说,是菊花。

  菊花肉嫩,精灵锋利的牙齿咬在上面,立即咬破了皮,精灵尝到猎物的鲜血,越发兴奋的撕咬起来。

  小猪的菊花严重受损,疼的它倒地挣扎,嘴里发出哀嚎,奈何脖颈还被黑虎咬着不放口,竟是挣扎不脱。

  高明程看到精灵的战绩,都忍不住菊花一紧。

  这头小猪的命运,在这一刻,已经注定了。

  精灵虽然不会掏肛,但小猪的菊花已经被它咬的不成样子了,再加上黑虎还咬着小猪的脖子呢。

  局面僵持了几分钟,最终以小猪的死亡而告终。

  “汪汪!”浴血的黑虎和精灵兴奋的朝高明程叫着,似乎在邀功。

  “干得不错!”高明程夸赞着,决定多给两狗留一些肉吃。

  他走上前,将标枪拔了出来,然后将这头公野猪抬起,估摸了重量后,高明程就决定在原地放血和开膛破肚了。

  因为高明程估摸着这头公野猪,大概有个四百多斤,是他打过的最重的一头野猪了。

  至于那头小猪,撑死就一百斤出头了。

  但两者合起来,有五百多斤。他虽然能够扛得起,但也没必要那么拼。

  如果在原地放血和开膛破肚,那么至少得轻不少。

  虽然决定就地处理,但高明程还是先把野猪挪到附近的水沟边上,这里地势平坦些,且有水,方便清洗。

  高明程先处理这头大的公野猪,先放血,再开膛破肚,刀子划开后,里面热乎乎的,还冒着热气。

  高明程先是切了两块五花肉,给黑虎和精灵各丢了一块。

  两狗立即半趴在地上吃了起来。

  瞧它们吃的津津有味,高明程的肚子都饿的咕咕作响了。

  只是看着手中的生肉,想了想,还是没吃。

  他们这边没有吃生肉生鱼的习惯,上辈子高明程赶过时髦,去吃了生鱼片,但不管是三文鱼,还是金枪鱼,只要是生的,他都接受不了,总觉得味道很古怪。

  罢了,忍饥挨饿也是一种修炼!

  自我洗脑一番,高明程继续干活。

  猪全身都是宝,除了猪粪不能吃外,其余的内脏也都能吃。因此高明程取出猪肚、猪小肠、猪大肠这部分内脏,顺便再把菊花也切掉一块。

  猪肚自然是不会丢的,野猪肚很好吃,并且据说还有药效,至于大小肠,他想了想,也没丢,就顺着水沟把里面的脏东西清洗了一下,然后丢进随身携带的蛇皮袋里。

  大猪如此处理,小猪也是如此,等他都清理完后,天色也渐亮了。

  东方鱼白,天地霜起。

  高明程一边肩膀扛着野公猪,一只手臂夹着那头小猪,空着的手则拿着标枪和蛇皮袋。

  于山间白雾之中,负重的高明程一步步朝着山脚下走去,黑虎和精灵已经吃饱喝足了,一路上甚至有闲心去追刺猬和兔子玩,可把高明程给羡慕的。

  男人啊,你的名字叫做责任!

  负责任的高明程只能暗暗咬牙,大步大步的走着。他在脑海中想着许多美和高淑芳等人看到他打到的野猪,然后对他一顿夸赞,身上顿时更有力气了。

  常言道,上山容易下山难,高明程进山时,轻轻松松,下山时,却负重近五百斤,足足花费一个多小时,才走下山。

  好在在鸡舍守夜的陈大松第一个发现情况,当即丢下手中的活计,朝着高明程这边跑来。

  “明程,你这打的野猪也太大了吧!哎呦,还打了两头!”陈大松满脸的震惊,随即上前接过高明程手中的蛇皮袋和标枪。

  这两样东西,对于他来说,就有些沉手了。

  高明程将野猪轻轻地丢在地上,对陈大松说道:“叔,喊人来帮忙做事吧,还是老规矩。”

  陈大松点头应下,飞快的朝家里跑去。

  他要去把自家人和张成远他们都喊来做事,两头野猪,够忙活的了!

  回到家后,高明程总算松了口气,但肚子也越发饿了,这会儿他并不想吃稀粥,也不打算煮面条,而是想吃烧烤。

  心动不如行动,他当即割了几块野猪肉下来,又把公野猪的一对猪腰子割了下来,去掉猪腰子中间那块骚肉,再切花刀用盐腌制后,他才去洗铁签子,这铁签子是他特意买的,用来烤肉更方便。

  在他忙着准备烧烤大餐时,处理野猪肉的小分队已经抵达,第一批抵达的就是刘婶子领着她的两个儿子,慢半拍的则是张成远和许多玉,许多玉还带着小石头来。

  “明程哥,你这是在干啥?”陈多喜好奇的看着高明程引火的动作。

  高明程大方的说道:“准备烤点肉吃,你们想吃的话也行,自己切点,拿盐腌好就来烤。”

  陈多喜眼中闪过一丝喜色,正要答应,就被刘婶子轻喝了句:“愣着干啥,赶紧干活!”

  转过头,刘婶子又温言细语的对高明程说道:“家里煮了粥,这烤肉肯定还要一会儿,你先吃碗粥垫垫肚子吧。”

  这双标,令陈多喜呲牙咧嘴的,却也不敢多说什么,乖乖地去干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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