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番外+chapter 1_一把桃木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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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番外+chapter 1

  一把桃木梳番外一

  我叫周于谦。

  原本曾祖父给我起的名字是益谦,谦得益,满招损,盼我低调做人,闷声发大财。意思很好,但是他老人家当时有些病糊涂了,忘了自己父辈名字中间的排行正是个“益”字。

  取完名字,曾祖父两腿一蹬,去了。

  祖父替我改了个字,这一改,命也给改了。

  我自认有负曾祖父的教诲,最后没有成为一个谦谦君子。

  我是个奸商,没人敢当我面说,但背地里肯定有人这么骂,大约连我那糊里糊涂的曾祖都天天问候着。

  我很有钱,富可敌国不可能,敌个小城是没什么问题的。

  我心狠手辣,唯利是图。街头巷尾,茶余饭后,人家骂我的那些话一点不冤枉我。

  十五年前,我还是个有妇之夫,就强迫一个母亲身患重病的女大学生委身于我,人家那青梅竹马的男友找上门来,被我的人叉出去,一顿拳脚乱棍打了个半死要。

  而我的前妻相比起我,也是毫不逊色。

  原本我跟她即便不相亲相爱,也能臭味相投地过下去,只要不触碰到我的底线。

  遗憾的是,她过线了。

  我的额角至今还留着一道细细的,发白的伤痕,那是我前妻赠给我的离婚纪念。

  那块碎瓷片,偏一点点,就扎进我的眼睛里。

  而我给她的是我的一半的财产。

  虽然我爱钱,但是如果命都没了,钱留着有什么用?

  我们谁也不亏欠谁,我在外面胡来,她也差点要我一只眼睛。

  我没想到的是,她会报复,不敢报复我,就对付我的那只软弱好欺的小宠物,并一举气死了人家的母亲,导致我再没有任何理由将人家留在我的身边。

  这是我们夫妻联手干下的最黑心的一件事,说联手,是因为前后连接得太好。我利用人家母亲的重病,威逼胁迫留在身边几年,契约快到期了,我的前妻逼死人家母亲,让人家几年的屈辱白受,到头来努力都白费。

  要说不是联手的,估计都没人信。

  脸黑心厚,我们害起人来的手段也相当有默契。

  到这里,我算是欺男霸女,恶贯满盈了。如果一直这么下去,迟早老天会来收了我。

  我不畏惧神明,更不信什么因果报应,比起这些,我最不信的就是感情。

  没跟她在一起之前,一直习惯了拼杀的我,从来不知道,原来人是可以那样安宁地过日子的。

  沏一壶茶,在照进阳光的窗台下,头枕在她的腿上,彼此间一句话不说,也可以过完一个下午。

  这样的宁静,不知不觉地让我沉迷。

  只要跟她待在一起,我都会把我从外面带回来戾气收起来,与她一起度过黄昏,黎明,甚至是一整天,一星期,一个月。

  我开始计划如何才能与她更长久地在一起。

  我想给她改名换姓,从地下转到明处,娶了她正儿八经地过完下半辈子。

  什么叫正儿八经地过,就是我再也不出去胡闹,不去声色犬马之地,不入花丛更不会有片叶沾身。和我公司那些员工一样,下班回家吃她做的饭,拖手散个步,再晚点关了灯饱暖思□□,生一窝小崽子,从小让他们熟背我立的周家家训,一,见人有难要热心相助;二,不准祸害胁迫别人家的闺女。

  等我要死的时候,小宠物陪在我身边,摸着我的老脸,哭得唏哩哗啦,我再告诉我的小崽子们,为什么要立那样的家训,因为这都是他们老爸当年作的孽。

  一定要等到死才能说,不在那样的情境下,我就是后悔得去碰壁,也不可能亲口认错。

  这就是我。

  恶贯满盈,不知悔改。

  但这又不是我,我所想所计划的那些暂时看来实现的难度不小。

  我的小宠物——不,我的那个女人,自契约期满,跟我订下了两年之约,她出国读书,学成归来改名换姓地嫁给我。

  后来那句是我自己解读的。

  两年到期,我去找她,她说并没有要嫁给我,还要再看我表现。

  因为这句话,我把她关在酒店里两天两夜,使尽浑身解数,一把老骨头折腾得差点散架,也还是没把人留住。

  她说她要去北美看看,我在被窝里搂着她,她拿一双光彩流动的黑眸望着我。

  我闭上眼睛,说了句:想去就去吧。

  美国黑人多,老墨多,治安越来越乱。她不肯花我的钱,自然不会去住富人区,我唯一的要求是,去加拿大吧,地广人稀,华人多,安全第一。

  她答应了,这一去就是八年。

  我年过而立,才玩起了异地恋,一趟一趟地往北美飞,一飞十几个小时,到了别说什么小别胜新婚,倒完时差,这边又有紧急事务等着我了。

  这些如果都是报应的话,我心服口服。

  唯独让我不能接受的是,每次去看她,都一副我见不得光的样子,藏藏掖掖地让我生气。

  有一次在学里逛着,她的一个同学跟她打招呼,又跟我问好。

  礼貌的孩子,我心里还挺满意她的同学的素质和修养。

  再去看她,却发现她紧张地白了脸,张嘴就开始撇清:这是我表叔,一个远房亲戚。

  我刚举步,脚下差点打滑。

  同学显然并不信她,暧昧地笑了笑就道别了。

  我满意这位同学的识趣,等她一毕业,就招进了公司,现在是我的助理之一。

  我以为我会发火,起码也要冷落她一段时间。谁借了她胆子,竟然想把我们的关系演变成地下情。

  意外的是,在她惴惴不安的时候,仿若有一道光劈过我的脑海。

  我们面对面站了很久,她低着头,绾着发,露出纤长白皙的后颈,我牵起她的手,慢慢地,用前所未有的耐心和温柔把她拉进怀里。

  她先是因为意外僵着身体,随后就软下来,回抱住我。

  我其实想跟她说声对不起,但最终没说出口,我就是这样的人,就算是做错了事,做都做了,道歉能弥补我给她带来的伤害吗?

  她的紧张害怕,提心吊胆是经年累月形成的一种条件反射。曾经她被我囚在笼子里时,她每天都在人前这样胆颤心惊地过着。

  事隔多年,触碰到旧日情境,她仍然如同惊弓之鸟。

  想到这里,我心如刀割。

  大概是我良知未泯,我一次次地纵容她延期不归。

  十年间,我的财富正在快速累积。这几年经济形势喜人,我曾经低价囤的几块地都列入规划,没有什么钱比盖楼卖楼来得更快。我榨干了一家又一家的血汗钱,堆砌起我的商业帝国。

  曾经有人劝我,别那么着急,想一口吃下一个胖子,钱嘛,可以慢慢挣。

  我没听他的,幸亏没听,那个古板的老家伙死活不转型,牢牢抱住外资的大腿,最后大腿瘦成皮包骨,他也饿死了。

  我为什么那么着急挣钱?因为我想早点退休。

  等我退了休,她想在北美,我就陪她住在北美;她喜欢撒哈拉沙漠,我就在那里开辟绿洲;如果她喜欢东南亚呢,我还得有钱去请雇佣兵。

  最难的是,她什么都不想,她的未来里并没有我。

  我那么着急还有一个原因,不喜欢回家。

  严格来说,我没有家,但我有很多的房产,每一处房产都大得让我感到空虚寂寞。

  无论睡在哪里,都是独枕冷被。夜里梦到她,热火朝天,醒来一室冷寂。

  我想我真的老了。

  着急起来,就有了时日无多的紧迫感。

  我没有多少时间还可以去荒废,去虚度,去等待下一个十年。

  又一次的越洋电话结束后,我下了决心。

  当断不断,必受其乱。必须将她抓回来,要出去也先生个孩子再说。

  当晚我在梦里又折腾了她一遍,醒来后又是黄粱梦,我怀着阴沉的心情去了公司。

  林秘书在公司开疆拓土前就一直跟着我,算得上是元老了。一般累活我都不找他,但他还是鞍前马后,年轻人都不如他细心周到,渐渐地,我也就随他去了。

  我叫了正跟林秘书说话的另一个人,“徐真真。”

  “老板,”徐真真低眉敛目地走过来,“有什么吩咐。”

  “给来茴打个电话,”我尽量简洁地交待,“一,要让她立刻去香港;二,不能让她知道是我要她去的。”

  徐真真抬头,直视我,“老板,我从不对朋友撒谎。”

  瞧她那副表情,演什么姐妹情深,友谊万岁,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在逼良为娼。我掏出手机,拨通电话后,对那边说道:“赵经理吗?我周于谦,上次你跟我提过的那个包,你准备好明天有人去取。”

  挂断电话,我冷冰冰地望着徐真真。

  她嘻嘻一笑,当着我的面给来茴拨了电话。

  那边刚一接通,她就收起嬉皮笑脸的神情,变得如丧考妣,声音婉转动人却又凄凄切切,如诉如泣地说道:“来茴姐,我完了,我得了乳腺癌……我现在香港养和……”

  纵使我见过的世面不少,像徐真真这一号的,还是让我吃惊。

  我错了,为了一个包就出卖好友的人,绝对不能再放任她在来茴身边。等徐真真圆满完成任务,就把她流放到三千里外。

  当天下午,我便到了香港。

  直到第二天晚上,我才到赤腊角机场接到来茴。

  她在接机的人群里发现我时,根本不信那就是我,只看了一眼就转开了目光,把我当成一个相似的人。

  我站在她面前,阻住她的去路。

  她愕然抬头,望着我,眼里满是不信。她一定在想,我脑子被人灌水了才会亲自来接机。

  趁她愣神的功夫,我从她的牛仔裤口袋里抽走了护照。

  这么多年,她还是这个习惯,零钱卡片证件用完随手往裤袋里一插。

  她反应过来,好像想起了什么,却还有点不信地问道:“真真呢?”

  “拿了新包,当然先是出去现现眼,这会儿大概正在湾仔的哪个酒吧里吧。”

  她听了,首先是替徐真真松了一口气。

  我看在眼里,心里一叹,这个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毛病还是没有改。

  “为什么要骗我来香港?”她问我。

  我照例没回答,把护照递给旁边的人,说了句:“收好。”去拿她的行李箱。

  随行的人立刻接手过去。

  一行人往外走,我心里想着事情,打了个岔,一转头,发现身边没有人。

  那一刻,我的心狠狠一沉。急忙地转过身,四下寻觅,在隔着十几米的地方,她把手揣在夹克口袋里,漫不经心晃晃悠悠地像逛公园似的。

  我心头一松,刚想叫她快点。还没出口,蓦然想到她也许是故意的?

  为了证实这个猜测,我大步走回她身边,果然见她仰起脸,给了我一个笑容。

  我面无表情。

  她也习惯了我的面无表情。

  接着她的手塞进了我的掌心里,我的心“砰”的一跳,再看向她,一种奇异的痒爬上心头。我握紧了她的手,硬梆梆地丢下一句:“快走吧,车应该已经开到门口了。”

  真是奇怪,她的全身我都摸透了,没有哪一处不熟的。折腾得疯狂的时候,甚至还被我绑在床头过,她在我身下怎样娇喘吟哦,怎样像溺水的人攀着我,怎样压抑痛苦怎样在极乐时释放……我都一清二楚。而每次事后,我身上能找到十处八处牙印,全是她的。

  我们从来不是保守的人,黑夜的掩护下,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过了。

  怎么如今只是一个牵手,竟然让我的心像老树皮一层一层的脱落,露出青涩的嫩芽,在微风中颤颤微微的抖动。

  我握着她的手,将就着她的步子,重新走一遍到门口的路。

  在一起前后加起来也十五年了,这样拖手走路的时候屈指可数。

  我不喜欢累赘,这样拖着手走路,意味着我得配合她。她大概也知道我的习惯,从来不主动牵手,多数时候,我们是一前一后地走着。

  回到酒店的这一路,我们也没有再说话。

  我委实怕她再问,为什么要骗她。我不想对她撒谎,更不想对她据实以告。

  我要再像十五年前强迫她那样,再一次把她扣留在身边。

  就算爱上她,我的本性也改不了,我就是个只会强取豪夺的恶人。

  这些话,我不想对她说,尽管全是实情。

  是的,我仅剩的那点廉耻虽然阻止不了我的恶行恶状,却还是令我对她时心虚内疚。

  她沐浴时,我连抽了两支烟。

  维港的夜景看多了也没有新意,我倒了酒,坐在窗前的单人沙发上,想着一会儿该怎么对她说。

  我不打算强迫她跟我回A市,她一直逃避那里的理由我懂,她要是愿意留在香港也行。

  我不会让她改名换姓,改名换姓对她是种侮辱,我为自己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而羞愧。这些年来,每每想起就觉得耻辱。尽管当年是急于娶她才想出的权宜之计,如今看来,却是我周于谦不够强大到能罩住她,才要求她抛弃自己的姓名来委身于我。

  我连她的名字都护不住,还能给她什么?

  还没想出个头绪,她就已经出来了。穿着浴袍的她擦着头发走过来,我看到绣着我名字的浴袍披在她身上,这样的联系让我心里不禁一热,让人改口叫她周太太的欲望越来越急切。

  她背靠着落地窗,倚着摩天大楼,身后是斑斓绚丽的夜。

  她俯首弯腰,专注地擦着头发。

  灯被我关掉了,这样才能更好的欣赏夜景。

  她有个喜好,席地坐在落地窗前,看窗外的景色。

  那年在北方,她也是坐在窗前,看着大片大片的雪花在窗前纷飞。

  我没有那个闲情逸致,但是为了陪她,可以忍耐,忍耐在半小时之内不剥光她的衣服。

  我原始如那些山野村夫,看到她满脑子都是□□。

  她有些不自在,我看出来了,借着擦头发掩饰她的局促。

  聚少离多就是有这种麻烦,每回见面之初,都有着类似相亲或见网友的尴尬。

  我懒得理会这样的忸忸捏捏,抽出一支烟点燃,送到嘴边,又不想吸了,捻熄在烟灰缸里,然后霍然起身,双手撑在她的肩侧。

  明明是自己的女人,想上就上。虽然这么想,到底还是下不去手。

  她没有再擦头发,而是把毛巾捏在手里,一双眼睛透过幽暗的光线望着我。

  我也望着她,慢慢地说道:“知道钢化玻璃爆裂是什么样?‘嘭’的一声,布满了细细的裂纹,然后碎成一粒一粒的,整片玻璃垮下去。”

  她被我吓得腿一软,急忙挺直了背,离开那块可怕的玻璃。

  我却在这时残忍地将她压了回去,让她紧贴着玻璃。她怕得发抖,本能地把往我怀里钻。

  一来一回的摩擦,让我想压制住身体里的兴奋都不行。

  “你还不让开?”她大概既生气又害怕,竟然敢喝斥我了。

  我望着她身后的夜色,继续说道:“你的背后,既是天堂,也是万劫不复的深渊……”我贴着她的耳朵说着,在她害怕地再次钻进我怀里时,我解开皮带,撩起她的浴袍,熟门熟路地撞进了她的身体。

  她皱着眉,攀住我的肩膀,不满地哼了一声。

  我却不再动了,仔细地感受她温热的包容,感受着这难得的相聚,这比那短短一瞬的快乐更让我贪念。

  她等了一等,有些困惑地低喊道:“谦?”

  我紧紧地搂住她,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“别怕,以后无论天堂深渊,我都陪你一起。”

  她怔住了。

  我抬起头,用手去抚摸她的脸,捡起垂落在她颊边的头发,拂到耳后,望进她的眼睛里,说道:“回来做周太太,我发誓此生不负你。”

  她很吃惊地望着我,显然想不到我竟然如此草率地求婚。

  我低头吻住她柔软的唇,激烈的吻掩饰了我的窘迫,心口急剧地跳动,她不知道,此刻我接受不了除去yes以外的任何结果。

  我将她搂得更紧,背后的夜色再美也不如她魅惑夺人,我紧压着她,这才慢慢地动了起来。

  像是过了半生之久,她终于搂住我的脖子。

  “谢谢你还在等我。”

  我闭紧眼睛,将她更紧地嵌进我的怀里。

  对不起!

  这三个字始终没有对她说出口。

  对不起,第一次见面没有在你求助前就站出来护着你。

  对不起,在你恳求我帮助时,我却威逼强迫了你。

  对不起,你从来都没有错,那时的你不能眼看着母亲重病却见死不救,是我利用你的孝心,将你扯进泥潭,从此沾上一生都洗刷不去的耻辱。

  错的是我,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,我会帮你。

  即使这样你会顺利地嫁给别人,与我此生错过,我亦会帮你。

  假如我仍然爱上了你,我会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地一个人,才再来到你面前。

  来茴,大错已铸成,我前半生欠你太多,后半生绝不再负你。

  ……

  夜色渐深,天边却已露出微微的蓝曦,更深的黑暗之后,黎明也即将到来。

  城市开始苏醒,有的人,才正要入眠。

  新的一天,无论是丑的美的善的恶的黑的白的脏的纯洁的,种种都已成昨日……

  几十年后的一个夜里,当你睡不着时,会不会想起二十岁后那几年的夜?洒在小路上的月光,耳熟能详的旋律,和身旁伴着你的人?是了,一定会想的,二十岁后的青春,风华正茂,世间的一切都是你的希望,月光是你的,旋律是你的,几十年后,那都不再属于你了。

  来茴二十五岁,青春去了大半,但还年轻,该有希望的,然而,这个月光照进窗户的夜里,伤感的旋律戛然而止,她提前回忆起二十岁后的往事,仿佛经历的那些坎坷已让她过了半生,而她,也走入了暮年。

  描金花纹的梳妆台上,一把小小的桃木梳在一堆熠熠生辉首饰间显得格外寒碜,她抓起断了两齿的梳子,轻柔地在头发上梳动。这把桃木梳年代已久,黄中发黑,乌旧的颜色十分难看,梳柄上的字槽里积满黑乎乎的尘垢,那是刀刻的两行小字:“来来茴茴,幸福吉祥!”。

  是妈妈亲手为她做的避邪梳子,据说用这把梳子梳头就会吉祥幸福一生。

  那只是妈妈的企望,当不得真,她知道。因为她现在一点儿也不幸福。

  浴室的门开了,走出来一个男人。她放回梳子,进浴室拿了毛巾,跪在床边为他擦干头发上的水。

  这个青涩的季节,白昼是炽烈的日头,年轻的人在日头下热火朝天地奔波忙碌,可她不是,她坐在有冷气的房子里看书,看电影,而户外运动则是种花养草,她在春天买回了很多香草薄荷的种子,种在天台上。

  夜间忙碌的年轻人带了身汗味儿疲惫地回到家,先进浴室里痛快淋漓地冲个澡,这才开了冷气,躺在床上,拿本书,或是看电视。她有时候也是,白日夜间都看书,看电影,看到眼睛酸痛,但有时候不是,比如这时,擦干了头发,男人吻了她,顺手脱掉了她的睡衣。

  男人很英俊,有一对深邃又高深莫测的眼睛,而脸部线条却是冷峻漠然的,吻她的时候也不是狂热专注地投入,在床上也看不出他有多少兴致。

  她懒得去想,也不该想,她该想的是如何回应而已。事后,他们总有这样一段对话---

  你爱我吗?男人问她。

  当然爱!她理所当然地回答。

  爱我什么?男人又问了。

  爱你的钱!她开玩笑地道。男人很有钱,具体有多少,她却不清楚,连个大概也估不出,但她只要知道他有钱就行,而他,也只要她拿他的钱就行。

  男人满意地点点头,捞起床榻上的衬衣穿上,说道:我该走了!

  今天不留在这儿吗?她掀开被子,赤脚踩在冰冷的桦木地板上。

  今天不行。说话间,男人已经俐落地穿好衣服,正往腿上套长裤,又道:过两天我再来看你!

  亲吻过她的额头,男人转动门柄,身影闪出门外,片刻后,窗户上掠过一道黄光,她知道,他的车已经驶出大门外。

  瞧,这就是她不看书,不看电影的夜晚。房里冷清得可怕,她按了遥控器,音响里又传出熟悉而伤感的旋律,这是她的二十五岁。

  她是个情妇。

  男人叫周于谦,一家集团公司的董事长,三十三岁。她已经跟了他四年,他二十八岁时就买了她,用五百万,不,不,起初他开价是三百万。那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?她在国内的一所名牌大学就读,升大三那年,妈妈积劳成疾,重病住进医院,男朋友很优秀,却和她一样穷。从那时起,阳光便再也照不进她的生活。

  那天下午有暖暖的阳光,金黄色的薄纱轻柔地覆在桌面上,亮澄澄的,然而,也仅到她的手边为止,她坐在咖啡厅的阴暗角落里。

  我负责你母亲的医疗费!他优雅地坐在阳光下,贵气十足地开口道。

  谢谢您!她憔悴地坐在背光处,诚惶诚恐地喝了口柠檬水。

  你四年大学的学费我也可以负责!他翻开支票本,在空白处填了数字。

  谢谢您!她兴奋地接过支票,对他感激涕零。

  条件是---他气定神闲。你必须跟我5年时间,除去学费与令堂的医疗费我再额外给你三百万,外加一套市区两百平米的高级住宅!这些会在5年后兑现。

  她陡然色变,尔后面如死灰,支票被揉成咸菜掷到他的脸上。去死吧你!她骂完,拎起包,昂首挺胸,十分有尊严地走出咖啡厅的大门,两分钟后,她又走回去。

  考虑清楚了?他仍是气定神闲,眼神却有些轻视。

  记住,你死要死得难看点!这时候,她真的好恨。

  想到这里,她坐到梳妆台前,嘴角撇了撇,呵!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容易动怒啊,年轻就以为可以骄傲,年轻就以为维护尊严是可贵的。结果是,她的尊严仅维持了两天,第三天,妈妈病情恶化,她把自己卖给了他,同一家咖啡厅,她仍是坐在阴暗处,这一次,她的眼睛虽是红肿着,眸子里却傲气全无,有的只是认命。

  这是个好价钱,但我希望价钱能再高点!她喝了口水,与他谈交易,交易的物品是她自己。

  五百万,一年一百万!这个价位如何?他慵懒靠着椅背,很爽快地应承。

  价钱是不错,但我还想了解福利方面,比如医疗保险,社会保险,养老保险,还有假期,一礼拜我要求双休!每年至少有半个月年假,加班要有加班费!她掰着玉指,细数各项待遇。

  除了假期的时间外,其他的没问题,每周可以保证你有两天的体息时间,但休息时间不固定,年假也如此!细细斟酎后,他讨价还价。

  她拍桌定案,大笔一挥,在卖身契上面签下“来茴”,从此,她便不能自由来回。

  一点儿也没错,这是她二十岁后的生活,这是她的青春,虚度在豪华别墅里,也为母亲换来了一间VIP病房,和一个有多年经验的看护。

  周于谦或许已经回到他自己的家,他有一个曾是年轻人视为偶像的明星妻子,她当然也看过他妻子演的电影,很美,很有气质,与她卸妆后镜子里的清水脸是云泥之别,虽然她也算是漂亮的了。

  人和人比较是毫无意义的无聊之举,她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。

  上小学时,班上有个叫晓绿的同学,两人什么都比,比衣服,比书包,比文具盒,比像皮擦......她什么都比不过,因为晓绿的爸爸是县城里年轻的局长,不过,细想起来,她也有赢过---

  妈妈是理发师,有一双很巧的手---这是对小时候的她而言。

  那日早晨,她起床后坐在老式红木框镜子前,跟妈妈撒娇:今天帮我梳三条辫子,晓绿有两条辫子,我要比她多一条,看她还臭美不?

  妈妈闻言笑了笑,慈爱地抚着她的头发,细指在乌黑的发丝中灵巧穿梭,不多会儿,已为她编好了满头的小辫子。

  十几年过去,她对着镜子,拈起自己的红色卷发,一缕一缕地编起了辫子,半晌后,两侧垂着许多的红色小辫儿,而后脑的发依然披散着,她放弃了。这世上总有许多自己无法办到的事情,她想。

  月光渐渐地黯淡了,许是房间的灯光太亮,音乐还在寂寞的房间里回旋,很有磁性的男低音唱着风花雪月,这是除周于谦外,一整天里,她唯一听到的人的声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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